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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涉黑团伙成员归案后互相检举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9/9/27

       老乡玩游戏机输钱不服,他带人持枪把钱要回来;有投奔过来的新人没钱吃住,他就让手下去抢钱再安排;得知有人手里有毒品,他带人抢来一起服食……这些并非是影视剧中的情节,而是真实发生在南京迈皋桥一带,为首的“黑老大”刘晨勇,带着一干人横行乡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盗窃等,作案多起,影响极其恶劣。

  去年6月,这个团伙被警方抓获,包括刘晨勇在内的13名嫌疑人落网。日前,这起涉黑案在栖霞区法院一审宣判,刘晨勇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而其他成员获刑2年到14年不等。

  13名被告被控涉黑

  由于这起涉黑案件涉及人员较多,案情复杂,光是起诉书就多达几十页。在起诉书中,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非常详细。自从2009年5月以来,东北籍男子刘晨勇在迈皋桥地区不断壮大实力,拥有了自己的地盘,并以东北同乡为纽带,开始招募社会闲散人员。期间,李祥、孙茂、魏小峰等人陆续加入。

  在组织中,刘晨勇被公认为“老大”。为管理社团人员,刘晨勇安排大家集中住宿,还制定了社团成员的行为规范。一段时间后,这个组织结构比较稳定,除刘晨勇是“老大”,还有李祥等三人也成为组织内的骨干成员,这伙人有着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

  公诉机关指出,该组织为牟取利益、聚敛钱财,维系、支撑组织的生存发展,在和燕路地区、迈皋桥附近,长期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胁迫等手段为特征的犯罪活动,其中不仅包括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盗窃、爆炸,还包括非法持有枪支、非法制造枪支、非法制造爆炸物、帮人“看场子”、强迫交易、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等,他们聚敛钱财,欺压、残害当地群众,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除涉黑指控,这伙人在栖霞区迈皋桥强拿硬要手机、向多家娱乐场所、网吧等处强行推销烟花、随意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的有11起、敲诈勒索2起、抢劫5起、盗窃2起等。此外,刘晨勇还购买、制造枪支7支,让李祥制造爆炸物等,罪行累累。

  在这13名被告中,年龄最大的今年32岁,最小的才满20岁。在这起涉黑案件中,13人都被指控了多项罪名。其中,刘晨勇等4人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余9人的罪名被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归案后,被告为立功互相检举

  去年6月,因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刘晨勇等涉黑成员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这伙涉黑成员之间却上演了互相检举揭发的一幕,而他们的目的也很明显,只是为了通过检举立功,从而让自己能得到轻判。

  刘晨勇归案后,先是主动供述了组织成员向迈皋桥地区多家娱乐场所、网吧等处强行推销烟花、抢劫毒品等方面的犯罪事实。与此同时,他还检举揭发了另外两人收取保护费、买卖枪支的犯罪事实。李祥则表示,用他做的炸弹装置炸网吧,其实是组织内另一位成员所为。

  孙茂在坦白多项犯罪事实的同时,主动检举“黑老大”刘晨勇,他交代了刘晨勇买枪、抢劫等多项犯罪事实。而其他组织成员,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期间,也都纷纷互相检举起来。

  近日,该案在栖霞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刘晨勇等人虽然承认部分犯罪事实,却矢口否认他们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法庭审理后认为,刘晨勇等人的犯罪组织层次分工明确,该组织为成员租房、发工资、发生活费等,并有相关犯罪为佐证,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经济、危害性等特征。

  最终,法院以刘晨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爆炸罪、聚众斗殴罪等9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8年,罚金7000元。其余的12名成员也分别获得2年到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罚金。

  犯罪案例

  为老乡出头,敲诈勒索

  2010年3月初的一天,东北老乡阿明找到刘晨勇求助,说在小市街的某游戏机室里玩赌博机,结果输了一万多元钱,他想让刘晨勇帮忙把钱要回来。刘晨勇先是安排一名手下与阿明一同去游戏机室要钱。但两个人一分钱也没要回,刘晨勇生气了,喊上了六七名手下,大家携带砍刀、辣椒水等工具,来到游戏机室,找老板要钱。老板原本不想给钱,但看着刘晨勇等人摆开的阵势,实在担心出事,只得拿出5000多元交给刘晨勇处置。

  抢来毒品分给手下

  去年4月的一个晚上,刘晨勇与魏小峰等人得知有个熟人在搞毒品,他们便商议去抢劫。随后,魏小峰与卖毒品的人联系,说要购买毒品,让对方到某地送货,卖毒品的随即上当。很快,刘晨勇、魏小峰就带人出发,他们携带枪、砍刀、钢管等工具,路上指挥卖毒品的到迈皋桥某宾馆附近的一条胡同中进行交易。对方一行两人来到指定地点,就发现不对劲,撒腿打算逃跑,可刘晨勇等人却趁机强行抓住一人,用威胁、恐吓等方式,抢劫对方手里的冰毒约5克。大家把抢来的毒品给刘晨勇后,他将冰毒分给手下“享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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