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领域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强奸罪
 绑架罪
 抢劫罪
 盗窃罪
 诈骗罪
 交通肇事罪
 经济犯罪
 毒品犯罪
 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恶徒酒后滋事抢劫强奸领重刑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9/9/25

        王某酒后壮胆翻墙入室,劫财劫色,最终难逃法律制裁。4月7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2009年9月6日凌晨0时30分许,被告人王某酒后到滑县道口镇顺北街,翻墙进入李某娘家的庭院,进到南屋后在桌子上找了把剪刀,见床上睡的有人,便用被子蒙住床上被害人李某的头,持剪刀顶住被害人李某,威胁李某给钱,李某被迫说裤子里有500元,被告人王某从其裤兜里抢走500元;后又胁迫李某,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另查明,2009年1月11日凌晨3时30分许,被告人王某窜至滑县道口镇赵某家中,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将正在屋里床上休息的被害人赵某强奸。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并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核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强奸罪。被告人王某当庭拒不认罪,为打击刑事犯罪。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打印]  [关闭
中国刑事犯罪辩护网 版权所有 北京博刚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22层
专家律师:冯继刚律师  电话:13341030903,13718087016  邮箱:fengjiganglawyer@163.com
Copyright © 2012-2025 xingbian580.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949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