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要钱财,张梅伙同前夫绑架台商,勒索未果残忍撕票。昨天,市一中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李永钱死刑,判处张梅有期徒刑15年。 李永钱是江苏宝应人,曾多次因抢劫、故意伤害入狱。2005年10月,他刑满释放后租住在闵行华漕镇。张梅是李永钱的前妻,两人离婚后又同居一处。两人生活就靠张梅在夜总会工作的收入。去年底,张梅在夜总会搭识台商陈某,李永钱得知后便萌生了敲诈的念头。 去年5月2日,张梅将陈某约到她的暂住处。当日14时许,李永钱以捉奸为名进入房内,持刀威胁并用布条捆绑陈某手脚,从他身上劫得现金2000元。两人向陈某勒索20万元,逼迫他打电话向其朋友和家人索取钱款。其间因遭陈某反抗,李永钱使用刀刺、砍陈某颈部等处,致陈某死亡。此后,两人将陈某分尸,弃于住处附近的河道淤泥中。次日,李永钱、张梅逃至江苏江阴,最终在江阴落网。(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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