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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实例分析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9/12/26


1、无过错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无过错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受伤后逃逸致使伤者死亡的处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若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的,无论逃逸与否,直接依交通肇事罪定罪处刑即可。问题是,若行为人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由行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情况下,行为人对受伤的行人不予抢救而是驾车逃逸致使受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对行为人能否追究刑事责任?或许有人认为,行为人对致伤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不应负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但后来的逃逸行为违反了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而应负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因为该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表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尽管因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也不能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理由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只有因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交通事故的,才负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的前提是行为人因违规造成交通事故而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既然交通肇事罪尚不构成,何谈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呢?再说,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也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因此,对上述行为不能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尽管不能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笔者认为,可以遗弃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理由是,尽管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是由于行为人违反交通事故管理法规造成的,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而不负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但是,行人受伤毕竟是由其所驾驶的交通工具造成的,驾驶者应有对受伤者进行救助的义务,如其本人没有受伤而具备救助能力,在这种情形下,行为人选择了逃逸,致使需要救助的行人因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的,符合遗弃罪的犯罪构成,应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遗弃罪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本案中以遗弃罪对行为人定罪量刑正好能做到罪刑相适应。

2、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致人伤害

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致人伤害不予救助能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该条是关于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的规定。

如果行为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造成他人受伤的,行为人能予以救助而不予以救助致使伤者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能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致使他人受伤的行为因为没有过错,不应负刑事责任是正确的,但是,因为他人受伤毕竟是由其行为造成的,行为人负有救助义务,在能履行救助义务的情况下居然不履行救助义务,故应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公益事业单位的救助义务

公益事业单位能履行救助义务而不履行救助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能否被追究刑事责任

某甲交通肇事撞伤被害人后,拦下一辆出租车假装要送被害人到医院救治,中途肇事者借口溜掉,独自将被害人留在别人的出租车上,出租车司机发现被人利用后,将被害人搬下车后迅速独自离去,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肇事者不是这位出租车司机,而是某甲,某甲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自是难逃,但出租车司机是否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呢?这个案例当时曾引起很大的争论。笔者认为,尽管出租车司机不是肇事者,但出租车行业是公共行业,发现了处于其车上的他人肇事的被害者奄奄一息,应该说有救助义务,能救助而不救助,应构成遗弃罪。

此外,病人拖着严重的病体到医院就诊,仅因交不起就诊费而被拒之门外,结果导致病人因延误治疗而死亡作为救死扶伤的公益事业单位,在上述紧急情况下应该具有救助义务,居然不履行救助义务导致病人死亡,应以遗弃罪追究医院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4、先行行为引起的救助义务

先行行为这个概念以及先行行为能引起作为义务的观念已广为学界及实践部门所接受。由于行为人的先行行为致使他人处于危险境地时,行为人不履行作为义务,学界通常认为,致人伤害的,负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致人死亡的,负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但笔者认为,若行为人对于他人的死伤存在希望的直接故意或者容认的间接故意时,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追究先行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合理的,但如果行为人对他人的伤亡结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只是能履行救助义务而不履行的,定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就不合理,再说也难以做到罪刑相适应,因此,可以遗弃罪追究对伤亡结果没有故意的先行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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